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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:驰名商标

来源:知识经济(中国直销) 【在线投稿】 栏目:综合新闻 时间:2020-07-30 20:36

【作者】:网站采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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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摘要】想做一件事,就请马上开始!网校为大家整理了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,学习从今天的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开始! 知识点:驰名商标 1.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 (1)未在中国注册

想做一件事,就请马上开始!网校为大家整理了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,学习从今天的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开始!

知识点:驰名商标

1.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

(1)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

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、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,容易导致混清的,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。

(2)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

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、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,误导公众,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,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。

2.生产、经营者不得将"驰名商标"字样用于商品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,或者用于广告宣传、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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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来源:《知识经济(中国直销)》 网址: http://www.zsjjzzs.cn/zonghexinwen/2020/0730/537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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