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济导报记者 吴淑娟
【来源:经济导报】
5月17日,济南市委市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,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(知识产权局)知识产权保护处处长朱晓力在发布会上建议,有研发活动的小微企业,在初创期就要开始知识产权保护;商贸流通领域的小微企业,从进货环节开始就要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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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贸流通领域的小微企业,从进货环节开始就要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,不要什么商品畅销就去卖什么商品,而要先确认该商品有没有知识产权。比如前段时间“一墩难求”的“冰墩墩”,这是受到知识产权保护的奥林匹克标志,没有获得授权的情况下是不允许销售的。商品流通企业一定要严把进货关,查看商标注册证、专利证书等知识产权文件,与供应商签订知识产权协议,约定知识产权责任承担,避免出现侵权风险。
朱晓力表示,小微企业是经济发展的生力军。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薄弱,缺乏知识产权战略布局观念,是很多小微企业的实际情况。就小微企业而言,至少要从两个维度来考虑布局知识产权保护问题。
有研发活动的小微企业,在企业初创期就要开始知识产权保护。首先要注册自己的商标,为后续品牌塑造打下基础;其次对研发的技术成果,要第一时间通过申请专利、技术秘密等方式获得知识产权,形成市场竞争优势。在企业发展期,要注重商标品牌的塑造,并将企业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商标权、专利权、著作权、技术秘密等权利进行有效维护,对市场上发现的侵权假冒行为,及时向市场监管、法院等知识产权保护部门提出维权。
文章来源:《知识经济(中国直销)》 网址: http://www.zsjjzzs.cn/zonghexinwen/2022/0523/1438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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